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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攔不住寡婦改嫁:宰相女兒孀居不久就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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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社會對婦女改嫁問題,並沒有形成像後來明清時代的強制風氣,理學家的言論影響幾乎可以被忽略不計。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句話出自程頤的《河南程氏遺書》,原文如下:
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娶),如何?”
伊川先生(程頤)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
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如果照著字面上的意思呢,程頤顯然是對婦女改嫁持極嚴格的態度。然而具體落到實處呢,程頤自己作為一族之長,也沒有禁止住自己家族中侄媳的改嫁。可見他本人也不過是說說而已。他所強調的是人的尊嚴、女人的尊嚴,認為女人不應該僅僅為了解決溫飽問題(請注意,不是性慾問題)而改嫁,而失節,這裡的“節”,當然指的是三從四德那一套。然而三從四德由來已久,已不需要程頤再次強調。因為在宋朝,三從四德已經是常識了,是各種女教的書都倡導的社會規範。
同時還需要指出的是,程頤這段話所針對的不僅僅是女方。他的意思很明確:從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婦為妻,也是一種失節行為。而他更深層的意思則是對傳統的“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等思想觀念的一種繼承、弘揚,重點在於強調道德自律,而非鼓勵男女大防。很多人總是抓住字面上的意思大做文章,屬於死讀書、書讀死、讀死書。更可惡則是有些人明明讀懂了,可是在闡述的時候卻惡意曲解。
那麼第一個曲解程頤意思的是誰呢?是朱熹。
在程頤去世了將近70年之後,朱熹有書信致其友人陳師中,信的內容是討論陳師中妹妹的改嫁問題。陳師中是宰相陳俊卿第二子。他的妹夫鄭自明剛剛去世一年,妹妹就守不住了,準備改嫁了。朱熹在信上是這麼說的:
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傳說令女弟甚賢,必能養老撫孤,以全柏舟之節。此事更在丞相、夫人獎勸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沒為忠臣,而其室家生為節婦,斯亦人倫之美事。計老兄昆仲必不憚翼成之也。
昔伊川先生嘗論此事,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然自知經識理之君子觀之,當有以知其不可易也。況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 舉錯之間,不可不審。熹既辱知之厚,於義不可不言,不敢直前,願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為僭率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陳師中書》)
這封信上所提到的“柏舟之節”,典出於《詩·邶風》的一章,《毛詩正義》說:“《柏舟》,共姜自誓也。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
整封信的意思很直白,就是說陳氏丞相門第,在處理子女的改嫁問題時,應當高於整個社會的標準,以作為表率。寫完這封信之後,朱熹可能已經預感到沒有太大效果,索性也直接給陳師中的父親陳俊卿去信一封:
自明雲亡,忽將期歲,念之令人心折。其家想時收安問。熹前日致書師中兄,有所關白,不審尊意以為如何?聞自明不幸旬日之前,嘗手書《列女傳》教條, 以遺其家人,此殆有先識者。然其所以拳拳於此,亦豈有他?正以人倫風教為重,而欲全之閨門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陳丞相別紙》)
朱老夫子如此賣力和熱心,結果又如何呢?在朱熹本人所作的《陳俊卿行狀》中如是記載:“女四人……次(女)適故著作佐郎鄭鑑(即鄭自明),再適太常少卿羅點。”
總之,理學家們提倡歸提倡,然而現實中的人情歸人情。想改嫁的照樣改嫁,誰也管不著。可見宋代社會對婦女改嫁問題,並沒有形成像後來明清時代那樣的強制風氣,理學家的言論影響幾乎可以被忽略不計。《宋史·道學傳》就直接說了:“道學盛於宋,宋弗究於用,甚至有厲禁焉。後之時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來此取法矣。”
可見在宋代,理學雖然在學術領域搞得很熱鬧,然而在世俗層面上,幾乎沒人搭理。就從朱熹勸孀婦守節這件事來看,朱熹不可謂不賣力,也明知阻止孀婦改嫁為極難之事,所以書信一寫就是兩封。陳氏作為宰相之女,更沒有所謂寒餓問題,她的改嫁,想必也是得到父親和兄長的支持,不然也不會前夫才死了一年,就急吼吼地找到了新的如意郎君。這樣的速度,就算拿到今天,扣除為前夫服喪的日子,也是閃婚級的。
談到“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句話的毒害,很多專家都會舉出清初的方苞在《岩鎮曹氏女婦貞節傳序》上的放言高論:
嘗考正史及天下郡縣志,婦女守節死義者,秦、週前可指計。自漢及唐,亦寥寥焉。北宋以降,則悉之不可更僕矣。蓋夫婦之義,至程子然後大明……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言,則村民市兒皆熟焉。自是以後,為男子者率以婦人失節為羞,而憎且賤之。此婦人之所以自矜奮與,嗚呼!自秦皇帝設禁令,歷代守之, 而所化尚希;程子一言,乃震動乎宇宙,而有關於百世以下之人紀若此!
其實終宋一朝,沒人拿程子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當回事。所謂“震動乎宇宙”,還得等到明朝那一班將程朱理學當成仕途敲門磚的文士賣力鼓吹,才成氣候,才形成大明王朝全國各地無處不有貞節牌坊的奇觀。
至於這個責任是不是就落在程子身上了,我覺得也不應該。哲學家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思想,至於他的思想合理與否,完全在於後世是否採納並推行,推行之後又是否有成效。比如柏拉圖寫的《理想國》一書中,就有很多奇特的想法,然而並不妨礙他的偉大,並不妨礙《理想國》作為一部哲學名著流傳百世。我們又為何厚於老外,而菲薄自家的老祖宗呢?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句話出自程頤的《河南程氏遺書》,原文如下:
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娶),如何?”
伊川先生(程頤)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
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如果照著字面上的意思呢,程頤顯然是對婦女改嫁持極嚴格的態度。然而具體落到實處呢,程頤自己作為一族之長,也沒有禁止住自己家族中侄媳的改嫁。可見他本人也不過是說說而已。他所強調的是人的尊嚴、女人的尊嚴,認為女人不應該僅僅為了解決溫飽問題(請注意,不是性慾問題)而改嫁,而失節,這裡的“節”,當然指的是三從四德那一套。然而三從四德由來已久,已不需要程頤再次強調。因為在宋朝,三從四德已經是常識了,是各種女教的書都倡導的社會規範。
同時還需要指出的是,程頤這段話所針對的不僅僅是女方。他的意思很明確:從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婦為妻,也是一種失節行為。而他更深層的意思則是對傳統的“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等思想觀念的一種繼承、弘揚,重點在於強調道德自律,而非鼓勵男女大防。很多人總是抓住字面上的意思大做文章,屬於死讀書、書讀死、讀死書。更可惡則是有些人明明讀懂了,可是在闡述的時候卻惡意曲解。
那麼第一個曲解程頤意思的是誰呢?是朱熹。
在程頤去世了將近70年之後,朱熹有書信致其友人陳師中,信的內容是討論陳師中妹妹的改嫁問題。陳師中是宰相陳俊卿第二子。他的妹夫鄭自明剛剛去世一年,妹妹就守不住了,準備改嫁了。朱熹在信上是這麼說的:
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朋友傳說令女弟甚賢,必能養老撫孤,以全柏舟之節。此事更在丞相、夫人獎勸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沒為忠臣,而其室家生為節婦,斯亦人倫之美事。計老兄昆仲必不憚翼成之也。
昔伊川先生嘗論此事,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然自知經識理之君子觀之,當有以知其不可易也。況伏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 舉錯之間,不可不審。熹既辱知之厚,於義不可不言,不敢直前,願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為僭率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陳師中書》)
這封信上所提到的“柏舟之節”,典出於《詩·邶風》的一章,《毛詩正義》說:“《柏舟》,共姜自誓也。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
整封信的意思很直白,就是說陳氏丞相門第,在處理子女的改嫁問題時,應當高於整個社會的標準,以作為表率。寫完這封信之後,朱熹可能已經預感到沒有太大效果,索性也直接給陳師中的父親陳俊卿去信一封:
自明雲亡,忽將期歲,念之令人心折。其家想時收安問。熹前日致書師中兄,有所關白,不審尊意以為如何?聞自明不幸旬日之前,嘗手書《列女傳》教條, 以遺其家人,此殆有先識者。然其所以拳拳於此,亦豈有他?正以人倫風教為重,而欲全之閨門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六《與陳丞相別紙》)
朱老夫子如此賣力和熱心,結果又如何呢?在朱熹本人所作的《陳俊卿行狀》中如是記載:“女四人……次(女)適故著作佐郎鄭鑑(即鄭自明),再適太常少卿羅點。”
總之,理學家們提倡歸提倡,然而現實中的人情歸人情。想改嫁的照樣改嫁,誰也管不著。可見宋代社會對婦女改嫁問題,並沒有形成像後來明清時代那樣的強制風氣,理學家的言論影響幾乎可以被忽略不計。《宋史·道學傳》就直接說了:“道學盛於宋,宋弗究於用,甚至有厲禁焉。後之時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來此取法矣。”
可見在宋代,理學雖然在學術領域搞得很熱鬧,然而在世俗層面上,幾乎沒人搭理。就從朱熹勸孀婦守節這件事來看,朱熹不可謂不賣力,也明知阻止孀婦改嫁為極難之事,所以書信一寫就是兩封。陳氏作為宰相之女,更沒有所謂寒餓問題,她的改嫁,想必也是得到父親和兄長的支持,不然也不會前夫才死了一年,就急吼吼地找到了新的如意郎君。這樣的速度,就算拿到今天,扣除為前夫服喪的日子,也是閃婚級的。
談到“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句話的毒害,很多專家都會舉出清初的方苞在《岩鎮曹氏女婦貞節傳序》上的放言高論:
嘗考正史及天下郡縣志,婦女守節死義者,秦、週前可指計。自漢及唐,亦寥寥焉。北宋以降,則悉之不可更僕矣。蓋夫婦之義,至程子然後大明……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言,則村民市兒皆熟焉。自是以後,為男子者率以婦人失節為羞,而憎且賤之。此婦人之所以自矜奮與,嗚呼!自秦皇帝設禁令,歷代守之, 而所化尚希;程子一言,乃震動乎宇宙,而有關於百世以下之人紀若此!
其實終宋一朝,沒人拿程子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當回事。所謂“震動乎宇宙”,還得等到明朝那一班將程朱理學當成仕途敲門磚的文士賣力鼓吹,才成氣候,才形成大明王朝全國各地無處不有貞節牌坊的奇觀。
至於這個責任是不是就落在程子身上了,我覺得也不應該。哲學家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思想,至於他的思想合理與否,完全在於後世是否採納並推行,推行之後又是否有成效。比如柏拉圖寫的《理想國》一書中,就有很多奇特的想法,然而並不妨礙他的偉大,並不妨礙《理想國》作為一部哲學名著流傳百世。我們又為何厚於老外,而菲薄自家的老祖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