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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王朝的衣著等級:士人貴族才可穿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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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年前,要在冬天穿一身名貴貂皮,無論是在大陸還是歐洲,除了要有錢之外,還要有權。
根據三晉都市報報導,對於毛皮服飾的穿著資格,政府有著嚴格的規定。清人葉夢珠在《閱世篇》中記載:『裘、猞猁非親王大臣不得服,天馬、狐裘、妝花緞非職官不得服,貂帽、貂領、素花緞非士子不得服。』平頭百姓,那就只好穿粗布衫了。
不同的毛皮,還對應著不同的等級,《大清會典》中有明確規定。服飾承擔了不小的政治使命,用於嚴內外、辨親疏、分等級、定尊卑,穿衣戴帽,也是講政治的體現。
歐洲亦差不多。那位將英格蘭建設成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的都鐸王朝國王亨利八世,在其統治期間,推出了嚴格的法律,規定服飾,尤其是毛皮服裝的使用限制,與大陸的『服飾控』們有異曲同工之妙。
據1834年出版的《英國服飾史》記載,亨利八世曾頒布法律,明確規定只有王室成員才能穿著黑香貓皮裝;子爵以上級別的,可以穿著紫貂皮裝;嘉德騎士以上者,才可以穿著紅色或者藍色的天鵝絨或者帶刺繡、鑲金邊的服裝;但是,男爵與騎士家族的子弟們可以在緊身上衣上使用天鵝絨或金箔的鑲邊;
禁止年收入低於200英格蘭馬克的人,穿著帶貂皮、天鵝絨的長袍、大衣等,及佩戴鑲金裝飾品,但是貴族子弟們可以穿黑色天鵝絨緊身上衣、綢緞大衣以及羽紗;
禁止一切年收入低於100英格蘭馬克的人,穿著任何錦緞長袍,以及裝飾有金銀或絲綢的襯衫。平民與僕人,只能穿著普通衣服及羊皮服飾,禁止一切有金銀,甚至鍍金的裝飾,除了僕人們制服上的主人徽章。
同樣,德意志的一些地區,也透過法律禁止平民穿著毛皮,商人們雖然有錢,也被禁止穿貂皮或白鼬鼠皮;法國乾脆限制任何貴族之外的人穿用毛皮。
歐洲的這些規定,與大陸一樣,都是為了確保貴族們在服飾上的優先權,以襯托其特殊的政治地位。而之所以拿毛皮做文章,就是因為毛皮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都是相當珍貴的奢侈品。
即便是符合了穿著毛皮的政治級別,對於大清國的一些幹部來說,昂貴的價格也依然是森嚴的壁壘。清制規定,文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才有資格穿貂褂子,但五品以下的編檢、軍機章京可以例外,翰林也可以穿貂皮。問題是,這種低階官員一般都在清水衙門工作,薪水低,撈一把的機會也相當稀缺,多數都承擔不起置辦貂皮的費用,為了享受這個政治級別,也就只好搞替代品了:用貓皮染色做出來的假貂皮,價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手藝好的話,幾可亂真。這種『染貂』多數是翰林們穿用,所以又被稱為『翰林貂』。
中外大佬們沒有想到的是,正是他們對珍貴的貂皮進行政治性的壟斷,反而刺激了各階層對這個象徵物的渴望,而這成為推動全球毛皮開拓的巨大動力。